都市王掌管大海之底,正西方沃焦石下的大热恼大地狱。
此地狱宽长八千里(五百由旬)。另设十六小地狱。
一名车崩小地狱。
二名闷锅小地狱。
三名碎剐小地狱。
四名牢孔小地狱。
五名剪舔小地狱。
六名常驻圊小地狱。
七名断肢小地狱。
八名煎脏小地狱。
九名灸髓小地狱。
十名爬肠小地狱。
十一名焚焦小地狱。
十二名开膛小地狱。
十三名划胸小地狱。
十四名破顶撬齿小地狱。
十五名斫割小地狱。
十六名钢叉小地狱。
世人若犯以下罪恶事,发入此殿地狱:
(一) 不知孝道:双亲在时不能奉养;双亲去世后,不能予以安葬,致令父母,翁姑惊恐、害怕、愁闷、烦恼。假若不快忏悔前非,糊涂的过日一久,灶神先将这些男女,记下名字,上奏玉帝,减少或除去衣食的福报与禄位。并听任邪鬼随身作祟。死后受过前面各殿地狱的诸种刑罚后,解送到本殿。牛头、马面各鬼卒倒拖此等鬼犯,掷入大狱去受苦,再交各小地狱分别加刑。受尽痛苦后,解交第十殿的转劫所内。改头换面,永远投胎为畜生。
假如有世间的善男信女,遵信玉历宝钞中之所述。并即忏悔前非,于四月初一日,发誓改过,不再犯错。并且无论何月何日;无论早上、晚上,如对诸佛神像前立誓:「从今以后,知道改过。」无论何时均能不再犯错。
能如此,则在临死之时,本宅的灶神,将其分作三等处理:有的在额上写一「遵」字;有的写一「顺」字、有的写一「改」字。交勾使与鬼卒,带到第一殿;并依次带到第七殿,即使有犯各殿诸罪,也都减去一半的刑罚。并且不用解送本殿来受苦,立即交第九殿。如果经查未犯放火等阴毒的罪事的话,随即交给第十殿;分别发放投生人道。
玉帝特加恩指示说:「假若再能传抄,印行玉历宝钞,或诚心念诵佛经,印赠佛经,使世间的男男女女等,知所警惕的话,从第一殿到第八殿,各种苦刑,都可以避免,九殿再查,假如也没有犯本殿之过错,立即交给第十殿,发往投胎到有福气的地方,出生为人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