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,不是一个政治性的宗教,所以佛教徒们,不会有政治的欲望。
但是,政治的原则是治理众人的事,佛教徒既然也是众人之一,自亦不能脱离了政治而生活。政治,应该分为政权和治权,政权属于人民,治权属于政府。佛教徒,至少应该享有政权的权利,比如选举、罢免、创制、复决等,佛教徒是必须参加的。近代中国高僧太虚大师,曾主张“问政不干政”,这是值得重视的。僧尼的职责是修行与弘化,直接从事于治权的掌握与执行,那是不应该的;对于政权的过问,乃是切身利害的问题,所以是应该的。根据这个原则,僧尼当可参加各级代议士的投票与候选,以期能将佛教徒的意见贡献给国家的建设。否则的话,即使佛教徒的权益,也将被人忽视了。这在释迦世尊的当时,也常以宝贵的意见,贡献给国王与大臣。当然,如果是为了急求出离三界而出家的人,纵然是政权的权利也可放弃,无奈在今后的社会却又必是“任是深山最深处,也应无计避征徭”的局面!
至于在家的佛教徒们,从事军政的实际工作,乃是应当的。一个有理想、有抱负、有热忱的在家佛教徒,应当要向各方面的各阶层去贡献出自己。
不过,根据佛制的戒律,僧尼可向军人说法,但绝对不可参加军中工作,如果国法强制僧尼入营,那便等于勒令僧尼返俗!目前我国政府的兵役法令,对于佛教的僧人,尚无通融的规定。这是由于中国佛教徒的不自争气,虽有一个教会,内部缺少组织,僧人不限资格,对于政府也不提出明确的计画与恳切的要求。这个问题在泰国,早已不是问题,他们有一套非常优良的法令,僧人不服兵役,也不能利用僧人的身分来逃避兵役。在美国,耶和华见证派的基督徒,要求免除服兵役,教友派的基督徒,也反对服兵役,现在他们都已获得了兵役法的保护,而以军中牧师及有全国重要性的平民服务,来代替兵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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