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乘佛法是以利益安乐众生为信仰的,所受的苦是应当受的,这样才能了知众生的苦,而视一切众生如母,以此受而念一切,行一切皆是为利益安乐一切众生,所做一切的善是觉悟的善。
信仰的核心是涵盖这个以利益安乐众生为最终的,所做的一切善是有所向的,它超越了宗族、血缘、个体以及依个体而看到的跟个体有关的关系范围,以愿以此功德普及于一切的所行觉悟的善,去随众生的因缘而使得众生有一个共同善的信仰,基于这个善的信仰,而能使得众生在各自的因缘和位置上,都能安住安乐而所做皆带着这份善也都能以这个善为信仰,所做一切都能体现生命的价值。
各自都能随各自所做的引导众生觉悟以利益安乐众生为信仰的核心。觉悟以利益安乐为核心的信仰就不会有错误的伸张,更不会因太自主而信仰核心偏离了以利益安乐众生为最终。所以我们要明白所受的、所做的是应该受的、应该做的,因为这些不是苦而是度众生。愿以此功德,普及于一切,我等与众生,皆共成佛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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