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教信仰包括了客观、主观的层面。客观方面,会确信有神、鬼、菩萨、佛的存在;就主观层面而言,是自己是否相信它的存在。如果认为只是假相,只是一种风俗习惯,而心中并不一定相信,只在表面上行礼如仪而已。
其实,多半的宗教徒属于这行礼如仪的层次,因为大家都拜,所以我也跟着拜;大家都去祈福,所以我也去祈福,对于这个神、菩萨、佛,是不是真有这么恳切的信心,就不得而知了。
例如,一个人掉到水里,若只是想着大概有人来救我吧!当有人丢一根绳子下来时,他以怀疑的心来问:这是救我的绳子吗?如果这样,他是不会紧抓绳子的;上面的人即使想要救水里的人,也不一定得救,因为水里的人并没有想要抓牢那根绳子的意愿,所以,当彼此之间没有交集感应,力量是无法发挥的。
佛教中的“定业不可转”观念,是因为人类行为所造作的业,并非一朝一夕造成的,是长时间累积而成,就好象是已经排好了的日程,时间一到,多半会发生;但是,祈求与愿力还是有用,可以将大事化小事,小事化无事;大灾难变成小灾难,小灾难变没有灾难,但若寄望不发生任何灾难,是不可能的。
因此,当宗教衰弱时,宗教所有的力量全部都看不见了,让人觉得神没有了、佛菩萨也不灵了,因而对宗教失去信心。
可是做法会还是有用的,会使得灾难小一点、少一些。而且在举办法会的时候,对信众要具有教育的功能、修行的作用,如果法会仅仅是热闹场面,参与的人只是去赶庙会、看热闹,这种法会对社会,帮助很小,影响力有限。
因此,凡是举办法会,都必须兼具教育和修行的功能。以佛法的观念来调整人的心态和行为。如果在法会中,达不到人心重建,人品提升的目标,仅仅是参加法会、求平安,只能获得一点心理上的安慰,真正消灾祈福的功能是很少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