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摄律仪戒
摄律仪戒者,谓一切律仪,无不聚摄也。律、即法律,是禁止之义。仪,即仪式,是轨范之义。法苑珠林云:“摄律仪者,要惟有四。”
一者、不得为利养故自赞毁他。
二者、不得故悭不施前人。(即外人也。)
三者、不得嗔心打骂众生。
四者、不得谤大乘经典。
持此四法,无恶不离,故名摄律仪戒。
二、摄善法戒
摄善法戒者,所行之行,能行一切善法也。谓身口意所作善法,及闻思修三慧,布施等六度之法,无不聚摄,故名摄善法戒。
三、摄众生戒
摄众生戒者,谓能摄受一切众生也。能摄之行,即是慈、悲、喜、舍。
慈名爱念,能与众生乐故。
悲名怜愍,能拔众生苦故。
喜名庆喜,庆一切众生离苦得乐故。
舍名无憎无爱,常念众生同得无憎无爱故。
以此等法,摄诸众生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