✨《妙法莲华经》后秦龟兹国三藏法师鸠摩罗什奉诏◎译
《妙法莲华经》,简称《法华经》,(梵语:Saddharma Pu??arīka Sūtra),後秦鸠摩罗什译,七卷二十八品,六万九千馀字,收录於《大正藏》第9册,经号262。梵文Saddharma,中文意为「妙法」。Pundarika 意译为「白莲花」,以莲花(莲华)为喻,比喻佛法之洁白、清净、完美。Sūtra 意为「经」,故此经之全名为《妙法莲华经》。
《妙法莲华经》说一乘圆教,表清净了义,究竟圆满,微妙无上。《法华经》是佛陀释迦牟尼晚年所说教法,属于开权显实的圆融教法,大小无异,显密圆融,显示人人皆可成佛之一乘了义。在五时教判中,属于法华、涅盘之最后一时。因经中宣讲内容至高无上,明示不分贫富贵贱、人人皆可成佛,所以《法华经》也誉为「经中之王」。
《法华经》是释迦牟尼佛晚年在王舍城灵鷲山所说,为大乘佛教初期经典之一。 《法华经》
《法华经》成立年代约纪元前後,最晚不迟于公元1世纪,因为龙树菩萨(公元150-250)的著作《中论》、《大智度论》已引用本经文义。另外《大泥洹经》、《大般涅盘经》、《优婆塞戒经》、《大乘本生心地观经》、《大佛顶首楞严经》等诸经皆列举本经经名并援引经中文义,可见本经之成立年代较以上诸经为早。